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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,文字。

 

拿起書本,我就覺得,我應該是個作家。

 

以前要開始寫點什麼之前,必須戰戰兢兢的打量自己有多少能力,經過幾番思考,躊躇,然後書寫,然後孤芳自賞的暗自愉悅。終究是沒有自信,沒有迴響,沒有鼓勵,才會默默地寫,偷偷地寫,寫一些無病呻吟,寫一些年少痴狂,再寫一些青春記憶。

 

每每走進書店的那一剎那,我覺得自己是個文人,所謂的文人,不就是看懂幾個字,讀過幾些書,寫點什麼字嘛?!那是因為不要臉了!活過些日子,自以為經歷了些人生體悟,所以不要臉了,敢寫了,敢說了,然後把自己的文字曝曬在陽光下,看它是變成了乾,成了印記,還是不值一文的腐壞。

 

沒有系統,沒有架構,沒有鋪陳,沒有修飾,沒有。寫在之前,寫在之後,那是因為文學太過龐大,不敢寫。那天,我站在書店的書架前,翻了幾頁書,隨即記錄了一些心得,再翻幾本書,趕緊又在手機記錄了一些文字,深怕遺漏或是忘記什麼似的。於是,我思考了寫作的必要性。我寫,是因為覺得想法很美,文字很美,自以為的文章可以讓人動容,可以讓人看到一些什麼,所以,我必須寫,寫一些什麼之類的,來呼應那個我該死的我覺得。

 

有部落格的時代,我開始寫字,寫的是文字的組合,是詞彙,還有拼命拼湊的意境。那個時候,每個夜裡游移於文學平台,報社專欄,還有那些包裝精美與經典名著的小說世界裡。看人家寫,我也寫,學著寫,偷著寫,默默地寫。我認識了一些從未謀面的網路人,我不叫它網友,因為我認為的朋友是要真實的,有接觸的,透過任何的一點媒介來牽連的,不能只是存在於螢幕的字體上,如此的不可靠。這些網路人,當然也有變成真實朋友的案例,是因為興趣,因為文字,因為某種巧合的媒介,而這些人也多半覺得我是可以寫的人,所以才有那個年代的荒誕。

 

是活久了,才在意青春的記憶,而記憶總是零星,因為這樣,才想用力拾起。

 

人生的現況,是因為無數的選擇與決定才走到這個關鍵。沒有對錯,沒有好壞,沒有過往與未來,所有的事,都發生在當下的一個念頭與抉擇,然後繼續選擇下去,去開發一條讓自己快樂或痛苦的人生旅途,端看你的決定,與心境。

 

這是我很喜歡的一段話,所有的未來與過往,都是一種可改變與不可改變的曾經,那是心境決定,不能浪費體驗及享受任何一次選擇的結果,這就是人生。既然如此,大無畏的精神,我還在意寫得好不好,在意內容,在意結構,在意所謂的文學是什麼東西。我享受的是,書寫帶來的愉悅,無論它是否發揮什麼樣的作用,都是我必須要去執行的一種任務。

 

因為我選擇了,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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